价格公示
铜川市人民医院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陕价服发〔2018〕81号)要求,为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应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机构新诊疗技术的开展及《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执行情况,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希望广大患者大力支持配合!
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监督指导!谢谢合作!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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