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公示
铜川市人民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通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陕价服发〔2016〕143号)及《铜川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铜价发〔2017〕2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我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费;提高诊查、床位、护理、手术、治疗及中医等类别中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政策。希望广大患者大力支持配合!
新的收费标准可在我院门诊一楼大厅触摸屏查询。
欢迎社会各界朋友监督指导!谢谢合作!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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