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接种新冠疫苗要求的紧急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卫健委紧急通知,要求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否则不得在医院上班,请各主任和护士长紧急通知科室相关人员去接种,对于不按照规定接种者,医院将严厉处理。
因有病不能接种者必须提供既往就诊病历、诊断证明;过敏体质者提供有本人签名的特别说明,年龄周岁超过59岁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本人签名,由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于2021年3月25日12时之前必须收齐,北院上交到疾控科江梦蓉处,南院上交到疾控科邹颖处,本科室留存电子版诊断证明照片,以备检查。
另外,各科室要按照陕西省卫健委的通知要求建立动态详细台账,科室接种情况有变化时,科主任和护士长需将每周新增已接种人员电子版报表(即附表1)、新修订未接种人员电子版报表(即附表2)及新增接种证明照片于每周五10时前北院上交到江梦蓉处,南院上交到邹颖处。各科室必须按照规定报送,对于不按规定报送的,医院将进行全院通报,并严厉处理。
相关接种要求:
1. 科室如有新增接种人员,科主任和护士长必须提前将个人信息登记表发送至北院江梦蓉处,南院邹颖处,并电话告知。以便及时将信息上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根据上报信息进行接种。
2.北院在王益街道卫生院进行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下午2:00-5:00。南院在咸丰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下午2:00-5:00。
3.接种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4.请科主任或护士长务必告知接种人员到接种现场认真阅读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排除禁忌症后,身体预检合格后接种新冠疫苗。(哺乳期、孕期不予接种,年龄59岁以上人员不予接种,其他禁忌症及与其他疫苗间隔时间等接种健康要求到接种现场详细咨询)。
5.接种完后务必妥善保管接种证明纸质版。并将接种证明拍成照片保留电子版,个人保存好,同时必须将电子版接种证明照片发送科室主任或护士长,以便科室每周及时统计报送。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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