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在门诊楼层设立患者投诉点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医院 文件
铜医办字〔2020〕18号
关于在门诊楼层设立患者投诉点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我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营造健康和谐的就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经医院研究决定,在门诊各楼层设立患者投诉点,进行服务前移,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的
医院门诊投诉点的设立是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全院广大干部职工要有大局意识和主人翁精神,积极协助服务中心与门诊部开展投诉点接待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就医体验,以为民、利民、便民和惠民为目标,不断提高就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营造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
二、工作安排
自2020年5月25日起,在门诊各层楼设立患者投诉点,张贴醒目标识,便于及时有效地接待门诊患者的各类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中心加强与门诊部的协调配合,将办公场所前移;各投诉点安排导医、志愿者,职能科室全体人员每日轮流一人配合服务中心接访。
三、工作内容
1.认真接待处理在院患者的需求、咨询与投诉,积极主动为患者解决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2.认真履行“首诉负责制”,对任何投诉要热情接待,不得推诿。
3.对事实投诉、业务性投诉由服务中心牵头按投诉处置流程予以规范转办、督促调查、限期办理、解决反馈。
4.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工作。
四、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8:00—12:00,14:00—17:3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要把投诉点接待工作作为提升个人素养、解决问题能力,为患者更好服务的有效途径,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服从安排。
(二)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应按照医院工作安排,向服务中心按时提供投诉点接待工作人员名单,并督促本科室人员按时到岗,由服务中心实行签到签退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三)注重实效。投诉点接待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位投诉者的意见,热情接待投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投诉人,积极配合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开展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四)健全档案。建立投诉工作记录本,妥善保管各种文书、资料,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回应,交接、处理、反馈责任到人。同时,要求参与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五)规范处置。投诉点工作人员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不能当场解决或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投诉,应主动引导至相关部门解决。
医院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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