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清明节将至,为确保全院干部职工和广大患者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全院各科室要认真做好节前各项安全生产排查工作,以保障节日期间正常的诊疗秩序,现将我院202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我院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5日放假1天(星期三)。
二、工作要求
1、院级领导、科主任、护士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节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随叫随到。
2、门诊部要加强门诊工作管理,定时检查各诊室开诊情况,适时调整,保证患者来院得到及时、有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门诊科室认真执行首诊医师、首诊科室负责制、请示报告制度等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落实术前评估、讨论等各项诊疗规范。
3、各科室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服务窗口、医技科室、门诊部值班人员做到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做好24小时值班与交接班的衔接,严禁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饮酒。
4、各职能科室在节前按管理职能对所负责的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卫科要加强安全巡查力度,严防不法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入;对特殊场所、特殊设备、特殊环节要严管细查,防火防盗、防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院医疗环境安全;总务科加强重点科室、重点区域、重点岗位的安全检查,保证水、电、气的供给;设备科、药学部要做好药械、物资的保障工作,保证临床一线假期需要。
5、各临床科室在节前要对药品、血液、器械、氧气等急救物品的储备和管理进行认真清查,保证充足;急诊科医护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所有抢救药品、器械完好齐备,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如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时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6、全院干部职工在清明节祭祀活动中要主动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香烧烛、不焚烧纸钱,推广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7、全院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遇重大问题,及时向总值班汇报。总值班人员要做到交接到人,24小时值班在岗,电话畅通。
8、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不安全现象发生。
医院要求全院各科室、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落实医院对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调配,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不放松警惕,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医院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