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铜川市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采购公告
我院拟将(北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故障维修和消防设备设施年度检测服务工作进行统一采购,北院区建筑面积26596.59㎡,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北院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2.北院区消防设备、设施年度检测服务
二、采购内容
消防报警控制柜3台(主机1台,分机2台);水泵房湿式报警阀组和控制机柜;气体灭火系统1组;灭火器450具;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三、维保内容及要求
1.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零部件采购,必须按照市场价以实际情况计算费用。
2.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故障排除和紧急维修,一般应于24小时之内响应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3.设备、设施损坏需要更换时,500元以下维保方承担,500元以上医院研究决定,但设备安装及人工免费。
4.维护保养检测测试中如发现设备不正常,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维护,并报告管理部门。
5.各系统维护保养要求每周一次正常巡查,每月一次月度维护保养,一年一次年度检测。每次维护保养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维保记录,并需使用单位管理人书面确认。
6.维护保养质量需符合消防部门标准要求,如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必须按标准要求重新做维护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护保养方必须提供每天二十四小时应急维修服务、且不再另行产生费用。
7.维护保养方接到消防系统故障报修后,维修人员必须在两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对不能在当日解决的消防系统故障,维护保养方必须在当日报告使用单位,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提出系统故障解决方案和应急方案。必须做到每周一次到场巡查,遇故障立即解决;每月一次全面维保工作,包括各设备清洁、各系统功能检测等,并做好记录。
8.维护保养服务质量确认,若因维护保养方工作疏忽没
有及时发现各系统故障或发现故障未能及时处理应通知管理科室,由此导致的消防设施故障,责任应有维护保养方承担。如造成重大的损失的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维护保养公司的法律责任及事故责任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相关资质: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方案及报价;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供应商现场提供相关资料电子版。
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密封,电子版或纸质交铜川市人民医院财务科。
公告截止日期:自发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财务科 0919-3582613/ 15129198891
技术联系人 保卫科 0919-2159835/3582581
地址:铜川市人民医院 财务科
邮箱地址:316785344@qq.com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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