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利用好当前疫情防控窗口期,进一步提升医院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按照省、市疫指办要求,现决定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院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考核时间
培训时间: 2023年3月3日一2023年3月20日。
考核时间:2023年3月20日一2023年3月22日。
三、培训内容
重症救治、传染病学诊疗知识、相关技术及护理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解读等。(课程表详见附件1)。
四、培训考核形式
线上培训(小鹅通APP)(课程链接见附件2),采用线上培训和钉钉线上考核形式。
五、培训要求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培训工作,培训全员覆盖。科主任、护士长严格按照要求督促科室人员确保在3月22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及时将线上培训和考核情况做好记录,留存资料作为考核依据。并将考核人数、通过考核人数于3月23日前通过钉钉报送医务科李敏(附件3)。
(二) 医务科、护理部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随机抽查培训组织落实情况,对不及时组织参加培训和考核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本月绩效考核。
附件:1.新冠病毒感染救治培训课程表
2.新冠病毒感染培训课程链接
3.培训考核情况统计表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培训考核情况上报表
科室上报人:
科 室 | 注注册医务人员数 | 参加考核人数 | 通过人数 |
|
|
|
|
分享到:
上一篇: 铜川市人民医院心理治疗门诊正式开诊
下一篇: 关于召开医院工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