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院内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 实施方案》,经医院研究决定,自1月8日0时起:
一是院内职工、住院患者及陪人无新冠症状者,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是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要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单采);对现有全部(住院和非住院)处于病危状态的患者(包括未下达病危通知书但处于濒死状态的患者)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按照每3天一次的频率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直至患者病危状态解除。后续医院新接诊和病情变化至病危状态的患者,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三是新入院患者及陪人不再要求核酸检测。
四是医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相关政策。
医院防控办
202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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