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健局,陕健医集团铜川医疗中心,委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委直委管各医院:
按照《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为纠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办事人员、患者红包;医务人员索要商家回扣的违规违纪行为,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现就规范使用廉洁账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缴范围
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因故未及时退回收受的红包或回扣。
二、上缴方式
医务人员上缴未及时退回的礼金,应由本人到单位指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入廉政账户或上缴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其他形式未及时退回的红包、回扣直接上缴所在单位纪检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对难以拒收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的上缴,处理工
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相关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及时退回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应在一个月之内上缴,并实行登记报告;
(二)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相关人员上缴的礼金、
礼品、消费卡,要严格保密纪律,建立专门档案,及时登记造册,并于10月31日前,将登记情况汇总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三)相关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接受相关人员上缴的礼金、消费卡,应于11月底集中缴入廉政帐户或移交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附件:相关人员上缴红包、回扣清单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