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统一院内各类标识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各类标识制作和张贴流程,展现医院良好形象,营造医院美观、舒适、积极向上的文化及宣传氛围,根据医院要求,各科室将要制作的宣传标识等统一报至院办,院办按相关规定交由宣传科统一制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申请制作和修改标识内容,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科室填写《铜川市人民医院标识制作申请表》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审核通过交由宣传科具体负责对接;
(二)宣传科和设计人员实地察看后,确定标识规格、样式;
(三)常规标识由宣传科安排制作,如需提交院长办公会确定,报告分管院领导并提交议题会议讨论决定;
(四)收到申请表后三天至一周时间内,宣传科将设计样版反馈回科室,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制作;
(五)各类标识需在科室协助下完成安装。
二、各科室需加强本科室标识的管理,如有遗失、破损等及时上报宣传科备案,以便统一制作。
三、门诊部负责提供门诊专家医护一览表、各类门诊简介等门诊区域的相关标识信息,以便及时调整相关内容。
四、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审核临床医技科室申报涉及医疗和护理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申报。
五、各职能科室按照医院安排,做好科室标识的及时更新。
六、各部门需严格遵循医院标识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职能,医院内制作和发放的宣传品必须经过宣传科审核通过,禁止未经允许在院内各处张贴布告、指示或宣传品,也不得在院内摆放与我院标识系统风格不相协调的自制标牌、指示牌。
七、如有违反医院标识管理情况,医院将立即予以拆除,请各科室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1年5月15日
铜川市人民医院标识制作申请表(样表)
申请时间:2021年4月23日
内 容 |
健康教育宣传栏 | ||
制作类目 及用途 | 户外宣传栏,国卫要求更新 | ||
制作数量 | 户外3块,门诊楼内1块 | ||
制作材料 及相关要求 | 刀刮布 | ||
申请科室 负责人签字 | 周爱民 | 院办审核意见 | 鲍延琪/韩高飞 |
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意见 | 医务科/护理部负责人签字 | 宣传科意见 | 王 颖 |
备注: |
申请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