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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文明护理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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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医院文件

铜医院发〔2021〕96号            

关于开展文明护理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为庆祝5·12国际护士节,弘扬南丁格尔精神,表彰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树立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护理人员积极进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地医疗服务,医院决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护理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评选工作,并对在护理岗位上工作30年以上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文明护理先进集体:有护理单元的科室

2、优秀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3、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理人员

4、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有护理单元的临床科室

5、工龄30年以上的在岗(含今年已退休)护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护理先进集体

1、严格执行核心制度,服从医院、护理部工作安排及调动,各级护士规范化培训符合要求

2、注重护理质量与安全,本年度无重大护理纠纷或事故发生

3、在持续改进护理质量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方面表现突出,护理组成员团结,工作作风严谨,学风优良

4、履行节约意识强,具有切实可行的护理组建设目标与措施

   5、上年度科室护理质量考核成绩作为重要参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二)优秀护士

1、在院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出勤率≥95%,上度无市长信箱投诉,近2年内无护理纠纷和护理严重差错事件发生;

2、个人整体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服务态度好,沟通能力强,患者满意度高

3、全面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职责,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精湛,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及患者的高度赞誉

4、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出谋划策,能身先士卒,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与开展专科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发表科研论文,做出成绩者优先

6、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口支援等任务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三)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

1、在护士长工作岗位任职3年以上,出勤率≥95%,上年度科室无市长信箱投诉,无严重护理纠纷和护理差错事件发生

2、科室管理科学规范,年度内能带领护理组出色完成临床护理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

3、上年度科室护理质量考核成绩作为重要参考,成绩优异者优先

4、积极带领科室护理人员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有院内新业务、新技术立项,年度论文及专利发表者优先

5积极参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治及对口支援等工作,有突出贡献者优先

6、配合医院较好的完成上级交付的指令性任务。

(四)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

1、关心科室护理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及时化解同事之间的矛盾,在护理队伍中享受有较高的声誉

2、支持医院护理工作,积极主动为临床护理工作建言献策,并且工作成绩突出

3、年度内出色完成医院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科室运营良好,本人及科室当年未发生一票否决的事件。

(五)工龄30年以上护理人员

工龄30年以上(含30年)在岗(含今年已退休)护理人员。

三、评选办法

采取逐级推荐,集体评审的方法。由各科室职工推荐,科室集体评审,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党委会决定,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1、评选文明护理先进集体、优秀护士、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和工龄在30以上的护理人员是一项严肃工作,各科室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按照标准进行推荐,不得弄虚作假

2、推荐拟表彰人员必须成绩突出,事迹感人,能够向社会传递护士队伍正能量,具有榜样引领作用

3、文明护理先进集体在全院有相关护理工作的科室中按14%的比例、先进个人按所在科室护理人员10%的比例、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在全院护士长范围内按20%的比例、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在全院临床科室按10%的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科室护理人员不足10人的可推荐1名优秀护士,文明护理先进集体、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以院区为单位按比例进行评选,推荐结果于4月20日前上报院护理部,根据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支持护理工作的科主任和工30以上护理人员实际工作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决定,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7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1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