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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明确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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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医防办发〔20212  

关于明确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的通知

 

科室

近期,国内各地新冠肺炎散发病例频繁出现,局部地区疫情反扑,防控形势骤然严峻,加之年末,人员流动性增大,不确定因素增多,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卫健委防控要求,确保就医患者及医院安全,医院决定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明确如下:
   一、外部机构具的核酸检测结果,我院认可有效时限3持外部机构核酸检测报告的患者,自报告发出时间超过3天的需重新检测。

二、所有发热患者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就诊人员,必须在我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医院防控办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