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明确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的通知
铜医防办发〔2021〕2号
关于明确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的通知
各科室:
近期,国内各地新冠肺炎散发病例频繁出现,局部地区疫情反扑,防控形势骤然严峻,加之年末,人员流动性增大,不确定因素增多,按照近期国家、省、市卫健委防控要求,确保就医患者及医院安全,医院决定对外部核酸检测报告认可范围及时限明确如下:
一、外部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我院认可的有效时限为3天内,持外部机构核酸检测报告的患者,自报告发出时间超过3天的,需重新检测。
二、所有发热患者、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就诊人员,必须在我院进行新冠核酸检测。
医院防控办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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