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2月10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陕西省2018-202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的决定中,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铜川市人民医院等56个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此次铜川市人民医院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是该院全院干部职工勤奋工作,矢志奋斗,无私奉献结出的文明之果,荣获该荣誉意味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是省委、省政府对铜川市人民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是对该院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建设的激励与鼓舞,向全社会展示了医院的发展活力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在今后的工作中,铜川市人民医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示范作用,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全力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文服务双推进、双丰收,奋力谱写新时期“铜医人”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