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科室医保扣费指导原则》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医院文件
铜医院发〔2020〕373号
铜川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
《科室医保扣费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深入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更好的应对2021年DRG支付方式改革。根据2020年10月27日院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考核增加医保盈亏及DRG相关指标的暂行办法》。关于科室需承担的医保扣费部分,经医院2020年12月29日院长办公会研究,制定以下指导原则,请各科室参照执行。
一、科室要认真学习医保付费相关政策,研究科室DRG入组及费用差异情况,具体分析医保扣费形成的原因,减少医保扣费的发生。
二、医疗工作形成的医保扣费主管医生承担90%,科室主任、副主任承担10%。
三、护理工作形成的医保扣费相关护士承担90%,科室护士长、副护士长承担10%。
四、以上规定从2020年10月绩效考核起执行。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0年 12月29日
铜川市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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