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选举第八届职代会代表的通知
各科室、各工会小组:
我院七届职代会自2014年至2016年历时3年,较好地履行了职代会的各项职能和使命。根据医院职代会条例,经医院党政会议研究,决定进行职代会换届选举。现将选举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工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凡2016年12月底前到院工作的在岗职工,均有资格当选为职工代表。
2.主人翁意识强,关心医院、顾全大局,认真工作、以身作则、办事公正、坚持原则,在医院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3.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和管理知识,有参政议政能力和参加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实事求是,能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代表比例及组成
1.代表比例。根据职代会条例,第八届职代会职工代表人数为全院职工总数的10%。职工代表以分会为单位选举,各分会应严格按照比例确定的名额数,制定选举方案,合理分配名额,保证职工代表的普遍性和代表性。
2.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中应有卫生技术人员(含医、药、护、技各类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工人等各方面工作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应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5%,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为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的比例。院级领导分配在相关分会选举,但不占各分会按比例分配的名额。
三、选举办法
职工代表通过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票决制选举出符合民意的职工代表。
四、选举时间及要求
各分会应于2017年3月6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3月10日前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
五、工作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职代会换届选举工作,精心组织,集思广益,把选举工作做好做细。
2、为了确保选举工作的严肃性,各分会选出的职工代表须报所在支部进行资格审查后上报。
3、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和保障职工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按规定、按程序开展工作。
附:第八届职工代表名额分配表 (具体看内网)
铜川市人民院工会委员会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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