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评选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
各团支部:
近年来,医院团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共青团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紧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医院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拼搏奉献,涌现出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医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活动,对在医院发展建设中表现突出、工作成效显著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团支部和各科室年龄在18—27周岁之间的广大团员青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在医院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医院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可,具有较好的影响力。
2、班子健全,支部成员分工明确,整体素质高,作风扎实,富有开拓精神,团内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广大团员能够积极参加医院党、团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突出。
4、能够认真积极配合医院党、团委和其他部门经常性地开展各项活动,效果明显,有吸引力。
5、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医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章》,按时缴纳团费。
2、热爱本职工作,作风正派,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立足岗位,关爱病人,在开展优质规范服务活动中有所突破,工作成绩突出,深受患者和同事赞扬。
3、注重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推广新技术、新业务、新项目、撰写论文,工作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医院党委、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能较好地完成各级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在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曾在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过医院或上级党、团组织表彰。
6、一年中未出现医疗护理差错,无患者投诉。
三、名额分配
1、根据评选条件,各团支部在全院内科团支部、外科团支部、门诊医技团支部和南院团支部中提名推荐1个先进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员由各科室在本科室所有团员青年中按照10%的比例评选推荐,上报医院团委。医院党委、团委将对各被推荐候选人进行考察,根据其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综合评定,统一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各团支部应召开团支委会议或团员大会,认真参照评选条件,进行讨论研究,既肯定成绩,也明确差距,切实将表现突出的个人推选出来,把团的建设任务完成良好的组织评选出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推选工作,在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对象。
2、申报材料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严格把关,不搞平衡,好中选优,真正把优秀的团员青年推荐上来。
3、各科室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将推荐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医院团委。
附:请从内网下载。
1、铜川市人民医院先进团支部推荐表
2、铜川市人民医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共青团铜川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下一篇: 关于开展医师执业注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