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推荐陕西省教科文卫体职业道德模范的通知
各科室、各工会小组:
按照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评选职业道德模范的通知》(陕科文卫体工字〔2014〕27号)精神,省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全省科文卫体职工中评选表彰一批陕西省科文卫体职业道德模范。
一、评选对象
根据名额分配,我院推荐职业道德模范2名。在全院一线职工(包括编外人员)中进行评选推荐,中层以上领导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维护大局、钻研进取、积极实践,无论在本单位还是在社会公共场所,所做工作社会效益明显。
4.在学习、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突出,弘扬主流文化,继承发展民族文化精粹,赢得职工群众和社会公民广泛好评。
5.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评选办法
各科室、各工会小组在全院范围内民主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职工,报医院工会联评。上报时请附候选人简要事迹。
四、相关要求
报送日期为2014年9月15日。
铜川市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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