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缺乏病的防治原则


碘缺乏病的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碘缺乏病是由于碘摄入量减少所致,因此防治的主要手段是采用补碘的干预措施,这种措施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一、长期性原则;碘缺乏病的本质是人类所生存的外环境碘缺乏,生长在这种环境的动植物的碘含量也不足,故人体的摄入量也不足。人体对碘的储存能力很差,甲状腺中贮存的碘够2~3个月之用。人体碘缺乏2个月左右就可出现甲状腺肿。因此每天都要补碘,才能确保人群健康。

二、生活化原则:由于补碘是长期的要求,因此补碘也应考虑生活化措施,最好让人们每天在不知不觉中补充了碘。食盐是补碘最好的载体。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食盐,所以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是全世界都采用的最普通、最积极、最利于推广的补碘干预措施。

三、全民性原则:由缺碘引起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克汀病是人们最容易患的碘缺乏病。实际上高危地区的所有人都是程度不同的碘缺乏。调查发现,高危地区的“正常”人,尽管甲状腺不肿大。但摄碘率、激素水平已发生改变,因此补碘应是对高危地区全体人群的防治措施。